1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(guó)獻血法》規定國(guó)家實行無償獻血制度,提倡18至55周歲公民都(dōu)有自願獻血的義務。
2、《惠州市實施〈獻血法〉辦法》規定,無償獻血者本人及其直系親屬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享有以下免費用血權益。
(1)無償獻血200毫升以上者,其血液經(jīng)檢驗合格後(hòu),本人可一次享受獻血量3倍的免費用血。
(2)無償獻血累計600毫升以上者,其血液經(jīng)檢驗合格後(hòu),其直系親屬可一次享受獻血量2倍的免費用血。
(3)無償獻血累計1000毫升以上者,其血液經(jīng)檢驗合格後(hòu),本人可享受無限量的免費用血。
(4)無償獻血者參加獻血後(hòu),其血液經(jīng)檢驗不合格的,本人可享受同等量的免費用血。
3、獻血後(hòu)如何辦理報銷血費手續。
無償獻血者本人用血,憑《無償獻血證》、用血交款的原始發(fā)票、居民身份證、醫院用血證明、疾病診斷證明書,到市獻血辦公室報銷血費;其直系親屬用血,憑《無償獻血證》、用血交款的原始發(fā)票、疾病診斷證明書、醫院用血證明、戶口簿、獻血者和用血者的居民身份證,到市獻血辦公室報銷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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